省哲学社会科学各重点研究基地:
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赣社联发〔2025〕29号),经研究决定,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5年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止。
二、申报及资助要求
(一)自主申报
1.每个基地限申报1项,申报重点项目未立项的课题将转至一般项目参与评审。承办2025年江西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5家基地可额外申报1项重点项目。
2.项目申请人须为无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基地研究人员。
3.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除外)。
4.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申报一般项目。
5.申报选题须与基地研究方向高度契合,项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6.填写《自主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
(二)专项资助
专项资助主要资助凸显江西社科辨识度的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以基地名义出版、发表、报送且未获得国家和省级项目资助的优秀研究成果。
2.成果出版、发表、报送时间须为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3.申请人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且为基地研究人员,同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基地名称。
4.填写《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同时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原件以及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采纳证明等相关支撑反响材料。
三、评审立项程序
两种立项同时进行,均通过公开组织申报、基地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估、党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四、项目管理
基地项目均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项目结项标准参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1号)执行,所有结项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含项目编号)”。
五、其他事项
1.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组织基地研究人员科学论证,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项目申报质量。
2.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同时填写《自主申报项目汇总表》《专项资助项目汇总表》,并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联学术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lxsk@126.com。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赵云 0791-88591175
地 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省社科联学术中心308室
4.2025年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主申报项目汇总表
5.2025年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资助项目汇总表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