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湘西州法学会 湘西州社科评审委关于2025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重要致信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切实开展实效型、应用型法学课题研究,为更高水平的法治湘西、平安湘西建设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1.2025年州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立项1个,一般课题立项4个,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湘西州2025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课题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课题主要研究方向。
2.经费资助:重点课题3万元/个,一般课题1万元/个。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科级以上职务或法学硕士学位;一般课题申请人应为法学研究人员或法律实务工作人员。
3.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4.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5.课题组成员原则上重点课题不少于3人,一般课题不少于2人。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实务界联合共同组建课题组申报课题,开展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6.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项目经费一并追回。
7.课题申报时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或科研部门加盖公章。
四、课题实施
1.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州法学会、州社科评审委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2.立项结果将在平安湘西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州法学会、州社科评审委根据课题实施情况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课题中期检查。州法学会将适时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应用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4.州法学会、州社科评审委对课题统一组织验收结项。邀请评审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5.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课题成果
1.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
2.成果摘要:在研究任务完成后,必须提供3000-10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和电子文本、查重检测报告等。
六、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0个月(即2026年6月26日前完成),从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1个月向湘西州法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延期时间不超过2个月。
七、申请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请办法
1.课题申请人可联系州法学会,或通过平安湘西微信公众号下载《湘西州2025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及相关附件,按要求填写。
2.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湘西州2025年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5份纸质版材料(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并发送电子版至湘西州法学会电子邮箱:827219575@qq.com,邮件标题为:XX同志2025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材料。
联系人:滕建玮
联系电话:13787920322
邮寄地址:湘西州吉首市人民路团结广场州委政法委
邮编:416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