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廉洁文化教育和理论研究,助推清廉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要求
选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内容为方向性题目,申请人可依据选题指南并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研究方向自行拟定更为具体的题目。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一)此次专项研究课题面向四川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员公开申报。共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丰硕的研究成果。在纪检监察、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有副处级及以上岗位职务经历的实务工作者,也可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硕士学位,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成果。纪检监察、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实务工作者,也可申报一般项目。
(二)本次课题突出实践导向,每个课题组要由理论与实务专家共同组建,人数控制在5人左右,鼓励跨学科、跨单位有组织地开展研究。
(三)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专项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基地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能参研2项课题。
(四)申请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把关。
四、评审及立项资助
课题申报结束后,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中心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30%的经费,通过结项评审后拨付70%的经费。
五、结项要求
(一)请各申请人在课题立项后及时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期均为自立项之日起一年。
(二)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申请结题须提交1篇政策建议报告或1篇可供实际运用的研究报告,并通过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中心组织的结项评审。鼓励研究团队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积极参与各类征文投稿或优秀成果评选,但研究成果必须在版权页注明“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未经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中心审核同意,课题研究成果不能公开使用或发表。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中心有权使用本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对得到转化运用的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奖项。
(三)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通过申请免于结项鉴定: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办《成果要报》、教育部社科司《专家建议》、省社科办《重要成果专报》等采纳;研究成果被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研究成果被省纪委监委领导批示;获评省纪检监察协会优秀调研成果。
六、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申请人将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附件2/3/4)word版,以及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申请书、汇总表PDF版扫描件发邮件至836250780@qq.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申请人+项目类别+课题名称。所在单位未审核盖章确认的不予受理。
(三)课题一经立项,《申请书》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作为课题立项和结题评审的依据。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3352,13086645770
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