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启动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2025年校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及资助方式
(一)课题指南
申请人应聚焦以下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梳理民族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多学科交叉融合视角开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1.成都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现实问题和区域问题研究;
2.成都市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成都市“共同性”“融合性”文献文物资源收集整理与研究;
4.成都市民族“三交”的历史与现实研究;
5.成都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研究;
6.成都市少数民族人口城市适应与城市融入研究。
(二)资助方式
申报者可根据上述选题指南拟定具体的研究题目。本年度资助的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1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建设周期为2年,首期划拨经费0.5万元,验收合格后划拨剩余经费。
二、申报条件与结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校外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有在研或终止期内中心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以项目申报人身份申报。
3.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固定的研究团队,或组建团队经验。开放项目以校内外合作方式开展,团队中须有西南民族大学在职人员。
(二)结项要求
项目主持人或者项目组成员必须以西南民族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B类期刊以上论文1篇(成果等级认定按照《西南民族大学科研评价指导办法》校发〔2024〕2号规定执行,下同),或2份研究报告获副省(部)级领导人以上批阅性或采纳性批示,或1份研究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阅性或采纳性批示。
三、申报办法
申报人须于7月11日17点前将项目申报书、活页、汇总表、意识形态责任制承诺表(见附件1、2、3、4)电子件打包提交至中心邮箱(gttyjjd@163.com),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课题名称+成都市哲社研究中心”,与电子件一致的纸件材料一份寄至:四川省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610225)西南民族大学北区行政楼1002,张帆(收),电话13668263579。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应未获得过其他科研或人才项目经费资助;不得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否则学校将撤销项目,收回经费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2.本次通知中涉及的项目、奖项、成果等级指标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认定。
3.除特别注明外,所有科研成果均为西南民族大学第一单位方可用于验收结题,第一作者(不含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或指导西南民族大学在读学生为第一作者的通讯作者均需为项目组成员,作者简介中需注明其系“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教授、副教授或讲师(研究员、副研究员或者助理研究员)”;科研成果用于项目结题,只能使用一次;用以结项的成果必须标注“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专项资金资助”和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在评审通过后由基地编制。项目结项时,项目研究成果完全符合该项目结项要求的,可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免于鉴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2.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
3.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项目汇总表
4.西南民族大学社科研究领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承诺表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6.学科分类与代码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