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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5年度研究课题。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聚焦人口发展战略问题和应对策略,推出一批区域性、实践性、创新性较强的人口发展研究社科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在泸州“四化同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一体两翼’齐飞”新征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申报

(一)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受理申报的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命题,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背景,服务泸州“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需求,鼓励交叉研究。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预计立项2项。

一般项目应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如①基础理论研究:人口学方法论创新、人口统计模型构建、区域人口发展史研究;②应用对策研究:泸州生育支持政策实践、人口素质提升路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③跨学科研究:人口经济学视角的产业发展研究、社会学视角的社区养老模式探索体等,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二)本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0.3万元,一般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对一、二、三等奖进行预算内资助。申请人应按照《泸州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市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现有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已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的,不得参与此次课题申报。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有关科研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一般项目: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由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中心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中心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立项结项

(一)重点项目结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开发表中文学术期刊论文1篇(知网可查),发表的论文题目要和申报书填写题目实质性一致;(2)提交12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3)提供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15%。

(二)一般项目结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或(2)之一,同时满足条件(3):(1)公开发表中文学术期刊论文1篇(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发表的论文题目要和申报书填写题目实质性一致;(2)提交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3)提供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15%。

(三)凡以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市委、市政府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5)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SSCI论文1篇以上;(6)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五)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出版或发表须注明“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字样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不予认定。

(六)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立项当年需提交研究报告,可以提前结项;一般项目的研究周期是1年。逾期未提交阶段性成果或结项者,撤销立项。鼓励以被采用的资政报告、论文、专著为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五、课题管理

(一)管理和结项参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泸州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年度评审方案》,公示评审立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立项评审采用通讯初评(匿名方式)与会议评审结合。一经获准立项,请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逾期未结题者,撤销立项。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需按照《泸州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在接到中期管理通知时提交相应材料和阶段性成果。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须紧密联系《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立足区域实际,认真组织撰写,绕开课题指南研究者,不予立项。

(二)各申报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申请书、活页内容,特别是选题的政治方向、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予以报送。

(三)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2份(纸质材料),PDF版本电子版材料(标题为“申报课题名申报书/活页”)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凡有涉密内容的课题,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研究中心联系。中心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13551727292,电子邮箱:lzrkyfzyjzx@163.com。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谷大道七段315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邮编646000。

 

附件:1.2025年度课题指南

      2.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人 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人 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活页

 

泸州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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