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课题管理制度》,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决定面向广大理事单位会员,开展分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类型
2024年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种课题,研究分会给予以上三类课题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同时鼓励课题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
(二)课题选题
2024年度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各理事单位及个人可结合实际,按要求组织申报立项,课题名称可按照选题名称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
(三)成果要求
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在结项时须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项目”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
2024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一般课题10项左右、青年课题10项左右。具体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同时设立“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经评审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的项目,由申报人主持的项目同意转入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人自行解决。
三、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10000元/项、一般课题5000元/项、青年课题2000元/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面向范围:所有理事单位、高等院校。希望全体理事带头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分会会员申报。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指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4.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6.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理事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7.申请材料报送方式: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2、3各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寄至分会秘书处,同时将其电子版及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bcfcrs@163.com)。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时间。2024年度课题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10日(星期二)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研究完成时限。2024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三)开题要求。2024年度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会同分会秘书处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开题。
(四)课题申报相关附件下载方式。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相关附件可通过以下二维码进行下载。
六、联系人及方式
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袁老师、林老师
电话:1380280197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高教新村A-B座二楼211办公室(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邮编:510631
附件: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