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科技内涵和技术水平,根据《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公气发〔2022〕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2027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方向
围绕公共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共建平台、创新团队研究方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部署的重点任务确定申报方向,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
中心与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共建“农产品气候品质联合研究中心”、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共建“气象+中医药联合研究中心”、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气象+交通融合创新平台”等重点工作。
(二)面上项目
中心内部:落实《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暨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2026-2030年)中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人工智能气象服务系统“风和”建设方案(2026—2028年)》等重点任务申报;综合考虑中心2026年度创新团队项目匹配情况,给予配套支持。
外部单位:支持中心高质量发展部署的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行业气象服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方面协同研发工作。每个法人单位限报1项面上项目,经费自筹,应与研发工作体量相匹配。
(三)青年项目
中心各处室原则上限报1项,按照《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青年能力托举提升工程实施举措》(公气发〔2023〕16号)要求,2025年新入职员工申请青年项目不占用处室名额。
二、申请条件
1.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面上项目负责人一般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1年及以上业务工作经验,且在申请领域方向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基础;青年项目负责人须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有1年及以上业务工作经验。
3. 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创新基金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超过2项创新基金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往年中心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当年内不得再申报或参加创新基金项目。
4. 为加强中心内外科研工作融合发展,中心以外相关单位人员申请项目时,需吸纳1名中心内部人员作为项目联合负责人。
5. 可设协作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三、申请流程
1.中心职工可通过中心办公网“科技管理”模块(http://10.30.16.170/#/home/InnovationFund/Shenbao/),以项目负责人本人账号填写、所属处室领导审核方式进行申请;外单位申请项目由中心合作负责人办理,合作负责人所在处室审核。系统于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期间开放,请及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业务科技处管理员,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经费预算须按照《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编写,经费测算应真实合理、符合实际。具体资助额度根据评审情况核定,项目申请审核通过后,签订任务书。
四、项目成果管理
项目成果所有权或知识产权,一般情况下归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所有;自筹经费项目成果所有权或知识产权归属在项目任务书中进行约定。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须注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创新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中。课题成果评审、鉴定、总结、学术论文及原始资料应立卷,交中心存档。申请青年项目不占用处室名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若愚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业务科技处
电话:010-6840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