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积极服务文化强省建设,结合工作需要和现实堵点,决定以“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开展202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重大项目招标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研究
2.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研究
3.云南驿保护开发与活化利用研究
4.爨文化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研究
5.曲靖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研究
6.云南铁路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与发展研究
二、投标条件
1.项目招标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省内社科研究人员及实际工作部门有研究能力、能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均可揭榜申报或参与申报,不作职称、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2.投标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申报,鼓励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每个投标项目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由首席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首席专家要在相关项目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研究团队要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4.为保证研究精力和研究质量,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投标。
5.截至2026年11月20日,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未结项或未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6.近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研究的,或近五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投标。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三、投标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按照上述选题投标申报,不得对项目名称进行修改或调整,自拟项目名称申报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须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申报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3.《申报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以及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情况。
4.投标团队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研究思路、框架设计、基本观点、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充分体现投标团队创新的学术思想、独特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四、资助数量
202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重大项目,每个选题只立项1项,不作重复立项。单项资助经费10.00万元,鼓励首席专家所在单位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五、申报办法
本项目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报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11月9日9时至13日17时开放,个人申报与责任单位审核同步进行。
(一)项目申报
申报人通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登录云南宣传网http://www.ynxc.gov.cn,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社科规划管理”)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以系统提示为准。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下载申报所需的《申请书》《活页》,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并上传电子文档。申报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确保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内容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系统申报相关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71—64199929(仅限工作日)。
(二)材料装订
本次项目申报须同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每项申报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完整签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1份《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采用“1夹1”方式叠放。各地各单位还须提供由省级(属)单位或州(市)委宣传部签章的《申报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2026年11月16日前,各地各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工作办(邮寄材料须计算好到达时间提前量),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程序
省社科工作办对投标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邀请省内同行权威专家和部分省级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投标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在云南宣传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社科工作办按程序报批后印发立项通知书,签订立项协议,拨付研究经费。项目管理、经费使用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关于优化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云宣通〔2025〕4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执行。
七、完成时限和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前,且不可申请延期结项、免于鉴定结项。项目结项除提交1份综合研究报告(不低于5万字)、1份决策咨询报告(不低于3000字)外,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署名的研究成果还须满足下列任意2个条件或单项条件2次以上:
1.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1次;
2.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求是》等公开发表1篇;
3.研究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或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1篇;
4.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厅局级(含)以上单位采用1篇;
5.研究成果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1篇;
6.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或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摘1篇。
决策咨询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须标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字样,鼓励项目团队围绕项目研究产出多种形式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其他要求参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须知》执行。
项目研究团队应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研究,确保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除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外,若项目研究因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等被撤项的,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研究成果质量不高等未通过结项验收被终止研究的,须全额退回项目经费。
八、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投标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认真策划、广泛动员、集中研究,精心组织项目的投标申报工作。
2.投标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对首席专家、研究团队、前期研究成果及选题设计、项目论证、条件保证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按照组织程序对首席专家、团队成员,以及《申报书》内容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上报。
3.首席专家要充分吸纳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为团队成员,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开展联合研究,共同探讨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范式。
4.投标团队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获得立项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已拨经费按原渠道全额退回,并取消首席专家5年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资格。
5.团队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若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承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无特殊情况,首席专家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不得擅自变更。
电 话:0871—64181854
地 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2室
邮 编:650034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重大项目招标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