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有关教育学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省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聚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前沿性、重大、难点问题,探索行之有效、可在全省推广的解决方案或策略。
(二)一般项目。聚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堵点或热点问题,进行切实有效探索。
项目选题可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定。对于一些亟需突破的重点重大问题,我厅将采用委托方式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较好的项目研究和实践基础,有不少于两年的相关领域研究与实践探索,预期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二)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不含青年项目)须具有一定的项目研究和实践基础,有不少于两年的相关研究与实践探索,预期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申报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根据申报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重点、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项目数量
全省计划立项30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40项左右,一般项目260项左右。
四、申报范围
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有关教育学会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五、申报名额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推荐数额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数量、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推报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2;有关高校推荐数额按设立教育学科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3;省教科院统筹负责厅属有关单位、有关高校附属中小学(名单见附件4,每校限报1项)项目申报,限额35项;山东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学会、教育评价学会各限报5项。
六、申报要求
(一)公示推荐。中小学、教科研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项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高等学校及其工作人员项目,由高校负责评审;厅属有关单位、有关高校附属中小学及其工作人员项目,由省教科院负责评审;有关教育学会及其工作人员项目,由各学会负责评审,每个学会推报的项目中,申报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不得重复。各评审单位拟推荐的项目应兼顾学段和学科领域,并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和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评审单位要将推荐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限额内择优报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联合申报。要注重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教科研与教学一线相衔接,鼓励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攻关。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在项目主要完成人中,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人员作为主持人的,应至少包括1名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人员;中小学校人员作为主持人的,应至少包括1名教科研部门或高校人员。
(三)数量限制。项目申报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且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
(四)比例要求。各市推荐项目中,由一线教师(含承担教学任务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的项目不少于推荐项目总数的75%,青年项目不少于推荐项目总数的20%。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主体已获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研究;
2.主持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题者;
3.主持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年内被撤项者。
七、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均须进行网络申报。各市、有关高等学校、省教科院、有关教育学会组织、指导推荐项目的申报主体,于2026年9月30日—10月10日登陆系统(https://pspt.sdei.edu.cn/jxgg/),填写上传《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5)、《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附件6),并于10月13日前完成审核,提交《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7)。申报详细步骤和要求见网站申报流程。
(二)纸质材料申报。重点项目须报送纸质材料。各市、有关高等学校、省教科院、有关教育学会组织、指导推荐重点项目的申报主体,从系统中导出《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5)一式一份、《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附件6)一式五份,连同2026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公示证明材料一份,一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科院。其中,附件5、6用A3纸双面印制,附件7用A4纸打印。重点项目材料的打包顺序要与汇总表中相关项目排序完全一致。
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
八、项目评审
坚持质量为先、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入围项目,重点项目经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确定入围项目。现场答辩另行通知。
九、其他
(一)项目立项后,视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4年。
(三)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研究全过程。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AI代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获得立项的项目即予撤项。
(四)高校、教科研机构申报项目须填写至少三家合作单位且加盖公章。
(五)严格遵守申报时间,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件材料下载网址:https://sdjky.sdei.edu.cn。
(七)请各市、有关高校、有关教育学会、有关高校附属中小学校(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于2026年9月15日前填报工作联系人(附件8),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58208098、58208113,报送邮箱:sdsjg419@163.com,收件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4-1房间,邮编:250002。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31-51793765。
附件:附件1-8.zip
山东省教育厅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