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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布局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切实增强我省地质行业在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源转型发展、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服务能力,现决定发布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工作、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将重点研究课题和项目纳入全省自然资源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框架,进一步理顺省市县地质工作协同机制,着力提升基础地质调查能力、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地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推动形成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合力,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平安山西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库力量。

二、选题方向

各申报单位可参考《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发展实际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立足我省地勘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针对地质勘查工作领域理论与实践创新、前沿技术探索,以及我省推进地勘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探索新时代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各申报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确保选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重点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书面推荐)。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二)课题要坚持政策性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围绕我省地质勘查领域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意义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当前地质勘查领域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力求通过课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地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课题研究要开展实地调研,强化案例研究、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要坚持问题导向,避免从概念到概念,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鼓励各单位优秀科研人员围绕地质勘查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自拟题目,申请开展委托课题研究。

四、管理流程

(一)申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10月9日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由单位统一汇总盖章,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电子材料。《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Word电子版整理至同一文件夹,文件夹按“课题类别+单位+姓名规则命名,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纸质版材料前,须先行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提前发送电子版的不予受理。

3.报送要求

(1)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周一、三、五。受理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送主体要求:纸质和电子材料均须由单位统一汇总提交,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3)邮寄报送:为保障申报材料安全送达,建议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太原市内申报单位不接受邮寄报送)。

(4)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已申报此类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二)立项。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地质勘查局改革办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审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各申报单位可将此课题比照省级项目,作为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业绩参考条件。

(三)实施与结项。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7年5月30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25%)。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2000字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一份3000-3500字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5.课题成果转化印发成相关厅局的制度文件、行动方案、发展规划等,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课题研究报告凝练形成高质量专项报告,被相关厅局采纳和使用。

说明:(1)研究报告、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报告文体范式写作(至少包含现状、问题、对策。侧重对策部分,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课题编号。

(四)成果应用与推广。结项成果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推广运用,适时召开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研讨会,对获得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单位:山西省地质勘查局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51-3900112  15110418098

邮    箱:sxdzkcfzkt@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27号219室

 

附件1: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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