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质增效,现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为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
二、选题范围
本次受理申报课题,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以及推进京津冀人社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人社事业创新突破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选题可参考《202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也可结合人社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超出人社工作职能范围或关联不大的选题不予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职能、工作经历须与课题领域直接相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课题主持人可推荐承担重点课题项目。每位申报者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在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尚在承担历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2026年度项目。鼓励申报单位开展纵向合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合作,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集中攻关解决人社事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重点审查课题研究方向及内容是否贴近人社工作实际,是否注重解决人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省属重点骨干大学限报10项,其他院校、单位限报5项。
(二)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申报人登录“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线上填写《2026年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网址http://111.63.208.196:8009),课题申报项目类型默认选择“合作课题”(一般课题、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课题不再受理申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自行注册单位账号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补充单位信息,做好本单位课题申报人员账号和密码分配工作,已有账号单位,请及时更新联系人信息。
2、申报人需线下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可出现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等个人资料,包括正文、页眉页脚、图表等。
3、单位线下填写:《2026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者通过“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申报书一份(A3中缝装订),加盖公章后和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汇总表(附件4)一并邮寄至省人社厅。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33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406房间。
联系人:王峰
电话:0311-87807278
邮箱:yjs87807278@163.com
(四)申报时间
请个人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课题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1日-9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课题申报资料于9月16日前通过顺丰或EMS邮寄报送(不接收同城和跑腿)。
四、课题管理
(一)组织管理机制调整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研究成果质量,优化科研管理流程,经研究,决定调整2026年度课题申报及管理工作机制:本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在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统筹指导下,由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共同商议,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人社厅原有的三类课题:一般课题、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课题和科研合作课题统一合并为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请各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按新机制要求,做好课题申报与对接工作。
(二)申报课题受理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选题方向、研究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方式为网评+会评,经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择优筛选部分重点课题予以一定经费支持。立项课题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课题结项成果需包含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重点课题须按协议要求提交结项成果。要求政治立场明确,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实际问题,注重用数据、用案例说话,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建议和具体可行的实现路径。
(四)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呈报,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除专门约定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