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社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社科学术社团建设,不断提升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学术的能力水平。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政治引领、学术为本、服务大局,以学术研究项目资助方式,培育扶持引导主管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提升主管社会组织学术水平和发展能力,增强社会组织学术组织功能,团结凝聚广大社科知识分子,始终把加强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发展作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社会组织自身业务范围等开展学术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为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加快建设“六区一个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
三、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类别分为年度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各主管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及团体会员单位的负责人、专兼职工作人员、会员,且须提交所在社会组织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结项);
2.承担了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社会组织项目、社科规划科普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结项);
3.申报了2026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中特理论项目的;
4.申请项目名称与申报2026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中特理论项目名称相同或相近的;
5.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6.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已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7.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8.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的;
9.申报选题超过研究方向和选题指南规定内容或范围的;
10.尚未提交项目申请人所在社会组织证明材料的。
五、申报流程
(一)填写材料
1.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A3纸打印,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一式贰份);
2.申报单位对申请项目审核后,填报《2026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A4纸打印,1份)。
(二)申报方式
各申请人通过所在社会组织申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档,本次申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统一现场提交纸质件。
1.申报材料电子档包含以下4个方面材料,电子档文件夹以申报单位命名。
(1)申报书以“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
(2)申报书活页以“项目名称+论证活页”命名;
(3)项目汇总表以“申报单位+项目汇总表”命名;
(4)项目申请人所在社会组织加盖公章电子扫描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盖章后,以PDF形式报送至邮箱xhbxmgl@126.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联系电话:67731589。
2.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由项目负责单位统一汇总后,在签订立项协议时一并报送至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8楼)2811办公室,联系电话:67731589。
(三)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故意伪造重要信息情形的,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对申请人身份真实性负责,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误。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本《通知》相关条款由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负责解释。
附件:1.申报说明和选题指南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
3.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论证活页》
4.2026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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