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聚焦语言文字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推进语教融合,挖掘语言文化独特育人价值,开展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研究,为构建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系提供实践路径和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重点课题不可自拟选题,一般课题可依据指南,结合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主细化拟定题目,不得大幅度删减、变更核心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课题。
附件1 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语言文字思政教育功能与实现方式研究
2.“十五五” 时期山西省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构建与落地行动路径研究
3.大中小学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
4.人工智能赋能语言学专业学科建设实践研究
5.中小学语文教材中语言育人元素的系统挖掘整理与应用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现状调查与精准提升对策研究(可分学段申报)
2.幼儿园语言文化环境创设与空间育人功能研究
3.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常态化培育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
4.职业院校语言规划与“中文+专业技能”研究
5.山西语言文化育人资源的系统挖掘整理与教育转化创新实践研究(可分领域申报,如成语、诗词)
6.中小学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教育特色模式构建与应用研究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的校园传承路径研究
8.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9.基于“青少年阅读素养框架”的山西青少年阅读素养现状与提升策略研究(可分学段申报)
10.青少年网络语言生活状况调查及治理研究
11.数智化背景下的语文教育创新发展研究
12.山西高校语言文字科研创新力、服务力和影响力提升路径研究
13.山西高校语言志愿服务团队建设研究
14.国际中文教育“人工智能+”数字微课开发创新与应用研究
15.国际中文教师文化阐释能力与跨文化交流组织能力培养研究
三、资助额度
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1万元/项,一般课题2000元/项。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和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2.申请人应从事语言文字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应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和5年以上语言文字相关的教学经历。
3.每项课题仅限1名申请人;课题参与人员不超过8人,所有课题组成员均须经本人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成员本人授权的申报,一律按违规申报处理。
4.课题申请人同年度限报一项课题。申报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的申请人,不得再申报年度一般规划和其他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类别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本年度一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5.正在承担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类专项课题),以及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等级别的省级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申报要求
1.责任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申请人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课题申请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本专项课题研究年限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成果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除满足上述研究报告要求外,还需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正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是形成决策咨询报告并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3.申请人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不得挪作他用。
4.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5.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立项后的研究时限,按要求推进课题实施,逾期未结题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资格。省教科规办将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有经费的视情况予以追回。
6.课题立项后,所有以本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刊发的阶段性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均须规范标注本课题立项类别、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等信息,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立项信息。
7.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得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立项课题在课题研究期间内,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开展各类经营性活动。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其研究资格,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工作安排
本专项课题实行纸质申报。申报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xsjky.com)下载。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减少同类别选题重复申报。申报材料以市、高校、厅直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时间
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9月18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点击“省规划”,进入页面后点击“管理规章”,下载《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论证活页单独装订),提交至各市、各高校课题委托管理机构。
2.审核和报送时间
课题委托机构审核和报送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9月28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须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省教科规办联系电话:0351—5604689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头道巷9号省规划办
附件: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
点击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语言文字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附件3: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