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实施路径研究。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任务要求,系统梳理省内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机制的制度安排,总结分析典型地区的制度经验与实践模式。聚焦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三类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立足湖北实际,厘清数据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数源单位、授权运营机构、数据开发单位、数据使用主体等多元主体责任边界,研究明确责任主体认定、责任内容设定、责任运行机制和责任追究路径等关键问题,提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实施路径,明确各方权责配置与衔接规则,形成研究报告,以及我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议稿。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在公共数据治理或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理论功底,熟悉国内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法规、制度框架及实践动态,近5年内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团队联合申报,但须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申报主体。
(二)申报材料须按附件格式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hbssjjDATA@163.com。加盖公章(骑缝章及封面章)的纸质版材料4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报送至湖北省数据局310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信封封面注明“申报课题”及课题名称。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咨询电话:027-87235703。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处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在湖北省数据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发布入选公告,与承担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该课题支持经费不超过8万元。
(五)课题负责人在研究期间应恪守学术诚信,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数据局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发表或对外公开。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承担单位须按我方要求,配合开展课题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等工作,确保研究有序推进、成果务实可用。
附件:课题申报书.doc
湖北省数据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