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五五”良好开局的时代要求,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天津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深度融合,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仲裁办”)与天津师范大学仲裁研究院(以下简称 “仲裁研究院”)诚邀各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独立牵头、统筹协调及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可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承担全部核心实质性研究任务。
2.成员须是从事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或从事实务工作的业务骨干。
二、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可以围绕2026年度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方向自拟题目,也可以聚焦仲裁实务、理论前沿、热点问题及发展动态自行确定选题。
2026年度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方向:
1.国际仲裁制度改革趋势下的涉外仲裁规则研究
2.京津冀协同背景下涉外仲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机制研究
3.跨境数据流动领域仲裁法律问题研究
4.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复杂融资租赁纠纷仲裁裁判规则研究
5.新《民用航空法》实施对航空仲裁实践的影响与应对路径研究
6.《海商法》修订对海事仲裁实践的影响与规则应对研究
7.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仲裁案件当事人适格问题研究
8.金融产品适当性义务仲裁裁判规则研究
9.《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环境资源纠纷仲裁问题研究
10.临时仲裁制度的实施困境与应对机制研究
11.重新仲裁的适用边界与认定标准研究
12.仲裁案外人权益救济机制研究
13.仲裁鉴定程序规则完善研究
14.新《仲裁法》背景下在线仲裁的实施难点与制度完善
15.人工智能辅助裁决的规范边界与审查责任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设计
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清晰;研究方法科学,论证充分,体现对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回应,体现全面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所提建议具有决策价值和应用价值。
研究周期:立项后至2026年11月30日。
(二)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并提供1000字以内的核心观点摘要;论文发表需注明“天津仲裁委员会2026年度研究课题资助”。
(三)经费预算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
1.《2026年度天津仲裁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须加盖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公章);
2.课题主持人的职称、职务或资历证明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等。
上述材料须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dzcy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课题申报-申报单位-课题名称”。
(二)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1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一)评审
1.仲裁办、仲裁研究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仲裁办、仲裁研究院共同组织法学、仲裁领域专家组成课题评审组。
3.课题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课题,采用集中评议与匿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重点围绕选题价值、研究设计、团队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立项名单。
(二)立项公示
课题评审组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在天津仲裁委员会官网、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课题委托
仲裁办与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签订研究课题委托合同;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事务性工作均由仲裁研究院组织实施。
六、课题管理
(一)结项要求
课题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研究,提交研究报告、论文和研究成果内容提要。结项时须提供中国知网的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20%。
课题评审组对课题组最终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颁发结项证书。
(二)成果推广
优秀课题成果将通过天津仲裁委员会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法学》等平台及刊物进行推广,通过举行专题研讨会、开展试点应用与效果评估促进转化,并择优推荐至司法行政部门等实务部门参考应用。
七、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仲裁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延长线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王 慧 13952222225
郭振桢 18822600181
邮箱:tsdzcyjy@163.com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师范大学仲裁研究院
2026年7月31日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