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2026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就做好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战略任务,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力求为地方区域乃至全国的经济、文化大发展做出贡献为目标;着力提升中心特色专业和省级“非遗”保护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和湖北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非遗”保护事业发展与湖北整体科研水平全面发展相结合,为湖北文化大发展服务。
二、项目要求
申报中心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湖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非遗”角色作用和“非遗”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综合研究要具有学科交叉性,着力推出具有代表性和特色鲜明的“非遗”研究成果,并能对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产生影响。
三、申报条件
(一)2026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团队人员应为跨学科、跨院校组成的协同研究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界合作类项目的参加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非遗”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大招标项目(3万—5万元)、重点项目(2万—3万元)、青年项目(0.5万元)和指导性项目(无经费)四类;重大招标项目申报者须有主持并完成省部级教育或科研项目的经历和良好信誉;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者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中所列举的其他参与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也可自行选题进行申报。
(五)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选题。已获中心基金资助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中心基金项目;已获湖北美术学院其他省级平台资助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中心基金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写明基金项目信息,项目研究成果署名规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项目(FY-2026-**),方可认定为结项成果。
(二)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重大招标项目为两至三年,重点项目一般为一至二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其他项目一般为一年。
(三)项目结项要求
1.重大招标项目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出版一部学术专著;
(2)公开发表两篇高水平论文;
(3)相关研究成果获党中央国务院实质性采纳,或省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实质性采纳1项。
2.重点项目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至少公开发表一篇高水平论文;
(2)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党政副职肯定性批示,或省委省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项。
3.青年项目及指导性项目至少在专业期刊发表1篇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内非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或省内非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实质性采纳并推广,或规上企业实质性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1项。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中心基金项目要按照《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二)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五千字。
(三)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套样书。
(四)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智慧湖美科研创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选择“其它专项申报”;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FYHIFA@163.com),电子版材料需为签字盖章版申报表扫描件。
(五)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从中心网站https://fyzx.hifa.edu.cn/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报表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申请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六)本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施婵,联系电话:17771841092。
六、基金项目指南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研究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与文创开发研究
(三)沉浸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与活态传承场景研究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陈列数字化研究
(五)其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