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发布《2026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就做好2026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后文简称“中心”或“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文化强国、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为目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着力推进设计、美术与书法、艺术学、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戏剧与影视等多学科深度交叉,创新推动时尚艺术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中心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布局,聚焦时尚艺术自主知识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数字时尚、人工智能、绿色设计、文旅融合、国际传播等重点领域,推动时尚艺术研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创新、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紧密结合,强化跨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努力产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文化传承创新、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要求
申报“中心”项目,应聚焦时尚艺术研究,以设计学科为主体,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顺应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发展趋势,推动艺术与设计领域实现文化传承与现代时尚、理论探索与实践应用、文化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统一。项目应注重时尚艺术学科建设与发展,追踪学术前沿,拓展科研深度,强化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形成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实践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区域文化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申报条件
1. 2026年度“中心”基金项目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院校、跨行业协同创新研究团队。涉及企业合作的项目原则上应吸纳从事艺术与设计教育(研究)的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及企业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2. 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三类: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同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指导性项目只立项,经费自筹,申报、评审、立项程序与中心其他项目一致。
3. 项目申请人应确保研究方向与中心选题高度契合,须实际承担研究工作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后参与申报,未经本人同意署名参与的,视为违规申报。中心鼓励项目负责人形成高水平论文、学术专著、省部级以上采纳批示、设计作品、专利、行业标准以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设计实践等标志性成果。
四、项目管理
1. 本年度“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匿名评审,并择优立项。
2. 项目获准立项后,将根据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确保项目经费用于与研究任务相关的支出。
3. 项目的完成时限: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研究基地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提交延期研究计划,经基地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4. 项目成果的标注格式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XX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项目负责人或成员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
5.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申报承诺和任务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所有项目需至少在专业期刊发表1-2篇涉及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重点项目须含1篇高水平论文),或1篇涉及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加上1篇政府咨询报告/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高水平论文认定标准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现行职称评定相关文件执行。项目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鼓励形成设计作品、行业标准、设计专利、智库报告、展览展示等标志性成果。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在再次申请本中心基金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优先政策。
五、申报要求
1. 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行业联合申报,支持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依据《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也支持自选课题申报。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本中心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2. 申报“中心”基金项目须按照《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予以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评审会召开前,项目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对存在行贿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已获立项的,一经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3. 本年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智慧湖美科研创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选择“其他专项申报”;校外项目申请人需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krifa@hifa.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基金申报+姓名+项目类别”。电子版材料需为签字盖章版申报材料扫描件。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1号楼402室
邮箱:krifa@hifa.edu.cn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942944188
2026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指南
1. 新大众文艺与时尚设计研究
2. 丝绸之路服饰艺术与中华文明交流互鉴研究
3. 中国时尚品牌与时尚教育发展研究
4. 面向服装产业全链路的生成式AI设计引擎研究
5. 设计学视角下的跨境电商与时尚产业研究
6.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时尚摄影中的创新机制研究
7. 增材智造与时尚设计创新研究
8. 人工智能赋能下荆楚文化意象的时尚设计转译研究
9. 文旅融合背景下数字演艺的时尚化设计策略研究
10.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尚化表达与国际传播研究
另:支持自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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