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度工作安排,陕西省法学会与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联合发布“2026年度陕西省法学会专项课题(财税法学方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紧扣 “十五五” 规划纲要关于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战略部署,以及党中央关于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紧密结合202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等重大部署,聚焦新时代财税法治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与实践导向,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凡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申报,鼓励财税实务部门与高校、研究机构以多方合作方式共同申报。
(三)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财税实务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对职称、学历不作限制)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优秀选题的课题主持人条件可适度放宽。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且立项1项课题,并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个研究会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研究会两个课题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 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 申报者有尚未结项的本研究会课题项目。
3. 承担的研究课题项目被撤项未满3年。
(五)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实施方式
课题采用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不得以论文集申报。
完成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请于2027年7月20日之前将课题成果报送下方联系人及邮箱。
四、立项资助
本年度拟立项课题5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五、评审程序
省法学会研究部及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与课题指南中的具体题目是否契合、成果内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初审不合格的将不予送审。
省法学会及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课题成果进行终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综合质量合格的课题成果拟结项,名单报学会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公示,并发放结项证书。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填写《2026年度陕西省法学会专项课题申报书》《2026年度陕西省法学会专项课题结项报告》(附后),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为:申请人+课题名称。纸质版1份寄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申请人提交研究成果,须同时提交学术不端查重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孙媛
电话:18509551462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
邮编:710063
附件:附件1 2026年度陕西省法学会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陕西省法学会 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