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省“十五五”规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实践优势与法学会智库作用,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联合课题坚持政治引领、实务导向、规范管理、注重转化的工作原则,聚焦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开展研究,着力产出一批理论精深、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助力提升全省检察履职能力和法学研究水平。
二、课题参考选题
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三类,实行定向选题,申报单位及个人可在参考选题范围内细化研究题目。参考选题如下:
1.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路径研究
2.涉民生类案件检察监督路径研究
3.服务保障贵州科技创新法治路径研究
4.助力优化贵州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营商环境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5.助力贵州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法治对策研究
6.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机制研究
8.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路径研究
9.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检察履职机制研究
10.高质效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路径研究
三、申报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高校、各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政法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课题主持人非贵州省检察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的,课题组核心参与人至少有一名贵州省检察机关在职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课题主持人政治素质过硬,恪守学术道德,具备独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能力,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原则上要求副处级以上职务、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四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自筹经费课题面向全省各高校、各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政法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不限学历、职务、职级。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专业互补、分工明确,能够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3.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一稿多投、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4.每位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仅可申报1项联合课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课题主持人。
5.鼓励采用“法学专家+检察人员”双主持人的组队模式开展研究。
四、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1.统一使用《2026年度贵州省法学研究联合课题申报书》,逐项如实填写,确保内容真实、格式规范。
2.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PDF扫描件、Word电子版。
3.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
4.报送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收。邮箱:guizhoujiancha@126.com。
五、工作流程
1.资格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
2.专家评审。组建由检察业务专家、法学专家构成的评审组,综合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
3.公示立项。拟立项名单在两家单位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印发立项通知。
六、课题管理及成果要求
1.研究周期。课题立项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立项满3个月开展中期评估;确有困难可申请延期,最长延期一年,超期未完成作撤项处理。
2.成果规范。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须提交知网、维普、万方任一平台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20%;成果统一标注“2026年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课题”。
3.结项管理。成果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的可免检结;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不予结项,并取消当事人3年课题申报资格。
七、其他事项
对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自筹课题经费可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匹配。优秀成果择优推荐发表、汇编推广。
联系人:范思力(省检察院),联系电话:13595100454
吴德恩(省法学会),联系电话:13595110315
附件:2026年度贵州省法学研究联合课题申报书
贵州省法学会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