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理论深度与实践效能,经研究,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共同发布《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课题立项、指导协调、评审和经费支持等具体事宜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
附件:1.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3.202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26年7月3日
附件1: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力量深入挖掘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内涵、新方法,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与模式探索,着力推出一批有学理深度、有现实针对性的研究成果,为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选题
1.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2.校园文化建设的育人功能与社会影响研究
3.“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与实践路径研究
4.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思政引领力指数构建研究
6.运用新时代历史性变革案例开展思政课教学的效果评价研究
7.大中小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
8.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举措研究
9.课程思政与职业素养融合发展研究
10.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与评价体系重构研究
11.山西实践育人课程品牌建设研究
12.生成式AI赋能山西高校思政课建设及风险防控研究
13.山西红色资源融入高校思政教育路径研究
14.山西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政教育路径研究
15.山西能源革命背景下“工匠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育人模式研究
16.“何以山西”思政精品课资源库建设研究
17.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下高职院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8.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体系重构与落地路径研究
19.适应高职学生特点的思政课互动式课堂改革研究
三、组织实施
(一)本指南旨在指明研究方向,具体选题由课题负责人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己或团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及重点课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副处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一般课题应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7月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全日制在读硕士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四)申报课题的立项:本专项课题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每类项目分别予以不同数量的经费资助。
(五)课题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咨政报告、数字资源库(含微课资源)等。结项成果须注明受“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并注明立项课题编号。课题研究最低要求需根据任务书完成有关项目成果。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项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专项项目申请;在研本专项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本专项项目申请。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项目。
(七)申报课题须按照《202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八)课题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评审,并报备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评审经初评、专家分组匿名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表决,最后立项。
(九)课题研究应努力做到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题数据的引述要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十一)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二)专项课题具体申报工作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科研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科研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向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报备。
(十三)课题申报时间及流程。2026年7月5日至9月15日。请于9月15日前登录山西省社科联网站“课题研究”栏目或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官网下载相关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核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5份、《汇总表》1份)一并报送至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科研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表数据一致。
(十四)其他。课题立项后不可随意变更内容,若有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等发生变更的,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及时告知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科研中心。
(十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平
联系电话:15536050658
联系地址:太原市千峰南路25号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办公楼332办公室
电子邮件:cjgzlfz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