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党校、区内各高等院校、各社科研究院(所、处)、各级政策研究部门:
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同意,现就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希望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西藏实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锚定目标,扎实研究,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工作经验;
(三)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西藏自治区(含自治区驻内地办事机构)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社科联联合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科〔2026〕33号)文件,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以及研究基地项目。
1.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可申请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6年8月1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2周岁(1984年8月15日后出生)。获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得申报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
3.研究基地项目指的是自治区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自治区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所申报的项目,每个基地限报一项,申报单位须为所在研究基地,须有课题负责人,申报人不作职称、学历和年龄要求。
(三)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申报人主持的省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
四、课题论证及相关要求
(一)课题论证不能搞重复研究,与往年立项课题完全重题或与往年申请书论证内容相似的、与申报其他地(市)级及以上社科项目论证内容相似的,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报人按照《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申报课题立项评审采用初评和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部实行匿名评审方式。《论证活页》按照“活页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透露个人和所在单位相关信息。
(五)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学科分类》等申报材料,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网(http://www.xzass.org)公开发布,项目申报人在“社科基金”栏或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页自行下载。
(七)鼓励支持申报人与区外研究单位、与区内相关业务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合作申报,这有利于整合区外研究单位专业优势、区内相关业务部门职能优势、交叉学科的融合优势,对解决西藏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类项目将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合作申报各方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各参与方的责任分工,确保研究任务有序推进、研究成果有效产出。在申报材料中应详细阐述合作机制、成员分工、预期协同效应等内容,以便评审专家全面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与创新性。
五、项目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8万元,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以及研究基地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课题申报人应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科〔2026〕33号),申请适当的经费资助,并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申请书填报预算时,间接费用比例为项目预算的40%。
六、课题成果形式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专著、译著、研究报告等三类,申报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研究报告字数须达到6万字以上,专著、译著须达到10万字以上。最终成果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藏语言文字形式提交。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以及研究基地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在2.5万字以上(不能将论证活页的内容或大纲作为研究报告的引言、序言或其他部分),专著、译著须达到8万字以上。
七、完成时限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3年。超过5年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按项目撤销处理。
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一般为1—2年。超过3年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按项目撤销处理。
八、阶段性成果要求
预期研究成果要通盘考虑项目研究期间拟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在研期间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以及研究基地项目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一般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在研期间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在研期间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九、严格审核把关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市)、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自治区社科工作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撤项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十、报送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不受理个人申报。区(中)直各单位、区内各大专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市(地)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本单位或本地区的课题申报,对申报材料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和个人申报的《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公章)1份,《论证活页》只需提供电子版,光盘刻录电子版1套(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各单位务必在8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社科工作办,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22号自治区社科联学术工作处(社科工作办)
联系电话:0891-6920095
附件:
1.附件1 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课题指南.docx
5.附件5 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