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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的教育科学研究,经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等(以下统称教师)。

二、申报程序

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级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高等学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省属事业单位等负责组织相关教师申报课题(重点课题的申报,可委托高水平研究团队承担)。上述推荐单位应在限额指标内(附件1,另行通知),择优向我办推荐参评;其中参评重点课题的数量,不超过申报限额的20%(可四舍五入)。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作为负责人主持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3.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4.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的课题前期研究成果(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

(二)一般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博士学位。

3.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4.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5.作为成员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6.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的课题前期研究成果(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

(三)重点课题申报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一般课题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课题申报团队应依据《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选题进行具体设计。选题应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需在论证材料中对选题作出说明,介绍选题研究的核心问题、视角等。重点课题申报应聚焦综合性研究,以及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系统性、协同性研究。

(四)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每位教师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文件或证书日期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超过2项。各类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团队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五)课题申报团队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我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办推荐或立项的各类课题。

本通知所指的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一级学会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教育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按填报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2.设计与论证活页(不体现申报团队相关信息)。

3.申报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

4.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课题申报团队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分别准备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办。

2.《申请评审书》《设计与论证活页》、资格证明、《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后邮寄我办,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2026年课题申报”。

3.课题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以邮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协同研究课题可按工作需要设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建立重大决策咨询研究快速响应机制,重点课题在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后,推荐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我办提出结题申请。

(二)课题获准立项后,我办将按立项级别、成员排序等,对课题研究团队成员的人数进行调整。

(三)课题负责人应为结题必需成果的独立或第一作者。

1.重点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在《教育评论》发表,或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在高校学报、省级教育机构主办CN刊物上发表2篇文章;或出版1本学术著作。

2.一般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经我办认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或在高等学校、省级教育机构等单位主办的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期刊(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1篇文章;或作为第二作者参与出版1本学术著作;或主持编写1本教材。

(四)鼓励推荐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经费支持。

联系电话:0591-87834693

电子邮箱:fjjkghb@vip.163.com

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电教大楼14层省教科所发展研究室

附件:1.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2.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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