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7年在西南民族大学挂牌成立,2009年成为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年成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推动西南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与社会进步,充分发挥中心的平台优势,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特别是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的重要指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西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要成果,更好地为国家民委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促进西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立项原则及项目指南
2026年度中心项目申报,立足为国家战略和社会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发掘西南民族地区文化资源时代价值,做好西南民族地区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开发利用、传承弘扬。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较高质量的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项目申报聚焦汉藏羌彝文化走廊研究、西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研究展开,也可以根据自己研究兴趣与专长独立申报项目。
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中心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制度。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申报者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3年内不受理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设立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三类,立项数及资助额度根据申报情况酌情决定。一般来说,一般项目3000-5000元,青年项目2000-3000元,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自筹项目除外)。本年度所有立项项目申报成果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将在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官网公示并颁发电子版立项通知书,成功结项将如期发放项目经费并颁发纸质版立项及结项证书。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筹项目申报不限定负责人的申报条件;在读研究生申请须有导师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中心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中心其它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中心项目的申请。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获得中心立项且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再次申报。
五、结题要求
(一)完成时间要求:
中心要求一般项目在2年内完成,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在1年内完成,鼓励提前结项。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二)结项成果要求:
1.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作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及以上论文;
(2)提交1篇被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
(3)提交1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2.青年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一般项目结题要求;
(2)一作发表1篇国家一类新闻媒体(网络文化成果)不低于1500字理论文章;
(3)一作发表1篇普通刊物论文。
3.自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结题要求;
(2)一作发表1篇论文集论文。
(三)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民族研究中心2026年度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能同时标注其他同类同级别研究机构资助项目字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省部级政府部门评为“优秀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省部级领导签批。
(五)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查重,重复率须低于20%,拒绝AI创作,鼓励在提交以上成果的同时提交相关影像资料及民族文化相关实物。
(一)申报项目须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项目申报所需《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等材料从附件中下载。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以及配套的项目申报汇总表。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三)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从2026年7月5日起至7月7日24:00止(请勿提前寄达),由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寄送到中心,电子文档发到中心邮箱4023062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行政楼807室,邮政编码:610064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9007;电子邮箱:402306202@qq.com
《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结项申请书》见附件
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民族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