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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单位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二、选题指南

★1.苏轼文化专题史研究;

2.苏轼海南文献研究;

3.苏轼知识谱系研究;

4.苏轼思想体系研究;

5.苏轼著述流传与版本研究;

6.苏轼行迹、文物与碑刻研究;

7.苏轼交游人物与学术学案编撰;

8.东坡主题图书馆建设与数字化;

9.苏轼海南书法作品研究;

10.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編注集成总案》整理与研究;

11.苏轼文化研究综述与论文选粹;

12.其他。

三、申报对象

(一)国内各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

(二)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

(三)其他相关研究领域科研人员。

四、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5.近3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有在研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五、课题要求

(一)成果名称:《选题指南》中列的题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成果形式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成果形式为专著。书稿不少于20万字并达到国内公开出版水平,书稿经《东坡文库》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统一在海南出版社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2.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附上期刊收录报告。

3.成果形式为专著和论文。书稿要求不少于20万字并达到国内公开出版水平,书稿需专家组(《东坡文库》学术委员会名单中遴选)鉴定通过后自行出版;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或在《东坡文化研究》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两项均完成后办理结项证书。

(三)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时限为三年,成果提交原则上不超过2029年8月31日。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或终止研究处理。对于被终止研究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的剩余部分;被撤项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

(四)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学术思想价值,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六、课题类别与资助经费

课题类别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含著作出版费)。选题带★号或经学术委员会评审认为研究意义重大的每项资助25万元(含著作出版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一经立项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该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该专项课题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该专项课题的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该专项课题;

4.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该专项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八、材料报送

课题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评审意见表》(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表》,附件2),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2份,评审意见表7份;若以书稿申报课题,请双面打印并胶装已完成书稿3份;申报单位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同时,将《申请书》《评审意见表》(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及书稿PDF版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hnsdpkt2026@126.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纸质版材料务必于截止时间点前送达(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并统一报送至海南大学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为确保申报材料能够按时送达,请以顺丰快递邮寄。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898-66257020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东坡楼314室)

邮    编:570228

附件: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评审意见表.doc

3.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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