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委,中国一汽团委,省税务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邮政快递行业团工委,团梅河口市委,各学校团委,各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青少年和共青团领域汇集,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研究成果,为全省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26年“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6年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类课题三个类别。
二、选题参考
详见《2026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指南》
三、申报要求
A类重点课题由省哲社办另行发布通知。
B类重点课题由省社科联另行发布通知。
C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
D类重点课题由团省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另行发布通知。
E类重大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本年度设立百名硕博助振兴专项,课题及课题主持人不重复立项。
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申报课题须填报《立项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团委、科研部门联审同意后,加盖两部门公章,由单位统一报省团校。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接收数量的60%。拟到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24时停止接收申报。
四、课题立项
省团校进行立项初评,初评通过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通过答辩评审的课题可获立项。
A类重点课题经与省哲社办协商,由团省委提供课题研究方向、拨付研究经费,由省哲社办另行发布通知,负责组织评审及项目后续管理相关工作。
B类重点课题经与省社科联协商,将推荐为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立项备选课题,具体要求另行发布通知。
C类重点课题经与省教育科学院协商,将推荐为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青少年发展研究专项项目。
D类重点课题经与省教育厅协商,由团省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专项申报通知,拟立项为省教育厅“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团省委提供研究方向,省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拨付研究经费及项目后续管理相关工作。
E类重大课题是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中的重大课题,由团省委提供课题研究方向、拨付研究经费,负责组织评审及项目后续管理相关工作。
百名硕博助振兴专项可由硕博人才根据各地情况自行拟定,由吉林省团校组织评审及项目后续管理相关工作。
五、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1.A类重点课题将给予2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2.B类重点课题将给予1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3.C类重点课题将给予0.5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4.D类重点课题研究经费由团省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另行发布通知。
5.E类重大课题将给予2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6.一般课题不提供经费支持。
六、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一)A类重点课题
A类重点课题按照省哲社办有关要求开展结项申请。
(二)B类重点课题
B类重点课题按照省社科联有关要求开展结项申请。
(三)C类重点课题
C类重点课题负责人需于2026年12月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需包括:
(1)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
(2)主要成果(①、②满足其一即可)。
①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必须注明“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字样;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③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出版专著,并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和“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
(3)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四)D类重点课题
D类重点课题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开展结项申请。
(五)E类课题
1.E类重大课题
E类重大课题需于2026年12月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需包括:
(1)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
(2)主要成果(①、②满足其一即可)。
①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必须注明“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发表课题论文的学术期刊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CN),且结项论文和期刊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或者发表于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报纸、由国家行政机构主管的报纸或党报等权威出版物。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③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出版专著,并注明“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
(3)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2.E类一般课题(调研类)课题
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于12月前完成研究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省团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鉴定。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以下两项:
(1)研究报告。提供不低于15000字报告,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经结项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报告要突出问题意识,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大的落地可能性。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的,可不参与结项评审,直接予以结项。
3.E类一般课题(理论类)课题
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负责人于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如研究需要,可于2027年12月底申请结项。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以下两项:
(1)主要成果(①、②满足其一即可)
①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2026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期刊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CN),且结项论文和期刊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或者发表于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报纸、由国家行政机构主管的报纸或党报等权威出版物。)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报告要突出问题意识,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大的落地可能性。
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相关研究类出版物中。
七、有关要求
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将对结项提交的全部研究报告、所刊发论文进行查重,查重率不得超过20%。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计划课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扩大课题宣传覆盖面,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合作,重点支持青年和共青团领域科研人才开展研究。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省团校具体负责。
联系人:孙楠楠、于越
电 话:0431-85801317 0431-85801329
QQ 群:1012374725
电子申报材料需通过“吉林省团校”公众号科研培训中课题申报一栏进行报送。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