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申报2026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2026年海南省“马工程”专项课题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别立项资助。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8万元。
二、选题方向
1.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原创性理论和标识性概念研究;
2.全球治理倡议下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研究;
3.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海南生动实践研究;
4.“全球南方”视野下南海周边区域国别研究;
5.海南历史文化的鲜明特质和传承发展规律研究;
6.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研究;
7.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研究;
8.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核心政策落地与乡村产业发展新机遇研究;
9.构建投资于人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研究;
10.建设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全域青年发展型城市研究;
11.海南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活化利用系列案例研究;
12.海南历史文化中廉洁文化元素挖掘整理阐释研究。
三、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一般为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名称、内容相匹配的论文、著作,以及供有关职能部门参考的研究报告等。
(一)重大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申请和成果材料,进行结项:
1.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原则上1500字以上,下同)2篇,且公开出版著作1部(一般要求15万字以上);
2.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原则上5000字以上,下同)、公开出版著作1部;
3.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2篇(原则上2000字以上,下同)、公开出版著作1部。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申请和成果材料,进行结项:
1.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且公开出版著作1部;
2.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出版著作1部;
3.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出版著作1部。
(三)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7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申请和成果材料,进行结项:
1.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出版著作1部;
2.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
3.至少在“三报一刊”或相当层级的中央主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四)课题研究若涉及不宜公开的内容,经省“马工程”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不要求公开发表而进行结项。
(五)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或发表期刊论文时须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发表报刊理论文章时,作者应署名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或“海南省新时代对外开放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六)根据海南“社科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报刊理论阵地建设,在《南海学刊》发表的文章参照CSSCI期刊论文认定,在《海南日报》理论版或《今日海南》杂志发表的理论文章参照核心期刊成果认定。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作为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年度项目,同一主持人只能主持在研1项通过申报立项的年度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鼓励课题项目责任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开展研究,课题组可按规定吸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承担2023年及之前年份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项目未按时完成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马工程”专项课题。
(二)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课题项目责任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从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秘书处网站下载(http://www.hnsztzx.com/)。
(四)申报时间从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请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前正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省“马工程”办公室(其中课题申请书一份,论证活页一式八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smgcktyj@163.com。
(五)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须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按撤项处理。
(七)请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在研项目和新申请项目的督促指导,以适当方式加强研究进度跟踪。延期超过半年申请结项的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研究成果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延期超过1年申请结项的经验收合格后不再拨付课题经费尾款,延期超过2年未申请结项或经2次验收审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省“马工程”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4号楼301室(电话:65342217)。
联系人:曾老师,18907531159;李老师,18689518128。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