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重要问题研究,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联合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拟就有关法治课题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1.农业保险立法研究;
2.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完善;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配套制度研究;
4.农民合作社法律制度完善;
5.人工智能立法背景下智慧农业立法路径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课题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课题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并承诺材料真实及履行管理职责;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设有独立科研管理和财务资产职能部门(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单位名称应填写高校名称,不填写二级学院,盖章为对应的校章)。
2.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研究课题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参加人员签名页及盖章页须扫描后插入,并随附代表性研究成果材料(不超过3篇)。申报阶段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发送至nyjjfyjh@163.com,邮件主题及课题申报书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申请人-课题名称-联系方式”,请勿以压缩包方式发送所有文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
4.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5.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和著作权归属合同甲方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事先征得合同甲方同意,并在所发表成果上标明“本研究得到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课题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最迟不超过2026年12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结题评审,严格按时限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联系电话:010—59197704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