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立足民族地区法治实践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合发展,聚焦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等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严格落实中心相关管理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无学术不端记录。
重点项目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县处级以上职务;
(2)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2名副高级及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一般项目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专业研究能力。
自筹项目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专业研究能力。
2.申报人当年限主持1项中心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未结项中心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本中心不支持重复研究,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立项,申报项目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二、选题范围
申请者具体项目以《四川民族学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202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前瞻性、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四川乃至全国实际、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项目类别及结项要求
本中心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都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科研平台的科研成果归属四川民族学院,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四川民族学院,科研成果必须署名: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民族学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同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成果为专著的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民族学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支持出版”。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计入平台考核,不能用于项目验收,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其中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论文要求发表正刊非增刊。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要求在课题立项2年内完成。结项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公开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C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2)提交1篇获得地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3万字以上),需有地厅级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本(20万字及以上)。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要求在课题立项2年内完成。结项要求: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D级及以上期刊论文。(关于D刊的界定: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扩展);CSSCI扩展来源期刊;省级报纸理论版/学术版文章(不少于2000字);EI、SCI、SSCI、CPCI、ISTP、ISSHP全文检索收录的会议论文;AMI核心期刊。)
3.自筹项目:无中心经费资助,由申报人自行筹措经费,其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在课题立项2年内完成。结项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
(2)提交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查重率不高于15%。
注:各类项目成果需与中心研究方向一致,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查重报告,重合率不高于15%;成果与研究主题不契合的,不予结项。项目申报人可以围绕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智库专报》关注重点和要求进行投稿,投稿一经采用,该项目将视为“免于鉴定”直接结题。
四、项目管理
1.课题一经立项,其申报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承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严格遵守中心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2.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上报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
3.经费管理:项目立项后,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拨付50%的研究费用;通过结题评审后,拨付剩余50%;校内人员项目立项,预算经平台及学院审核后,由系统推送至学校财务系统,项目经费一次性预算推送。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及活页,申报者请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mztj2026@163.com。
2.纸质申报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签署科研信誉保证意见)后,于申报截止日前将材料通过EMS寄出;多单位合作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文件需送达或邮寄至:四川康定姑咱镇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唐皓收,邮编:626001。
3.申报书电子版命名方式:申报者姓名+项目类别(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等三类中选一类)+申报者单位。
邮件名命名方式:申报者姓名+项目类别(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等三类中选一类)+申报者单位。
4.关于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立项课题公示等相关后续事宜,请各位申报人及时关注四川民族学院及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网站通知。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康定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
联系人:唐老师、向老师
联系电话:13116679387、18030572671
邮编:626001
四川民族学院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