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学会,本会各分支机构、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助推四川基础教育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会员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需要,根据《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现就四川省教育学会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方向
(一)申报类型
本次课题设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民族教育专项”“农村教育专项”和“青年教师专项”五个类别。
(二)申报方向
申请人可从教育政策、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管理、教育数字化、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师教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等领域选题,结合本单位、本区域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参照《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1),确定研究课题。
二、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资质
(一)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均须是本会会员,网络申报时会员证在有效期内。若不是会员或会员不在有效期内,须先注册会员或续缴会费(操作说明,见附件4)。
(二)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具有相应职称者担任课题负责人,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
(三)申报专项课题的负责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民族教育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及前3名主研人员所在单位均位于四川省各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或少数民族待遇县(区),且课题的申报方向为“民族教育”相关领域。2.农村教育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及前3名主研人员所在单位均位于乡镇及以下区域(不含县级政府驻地镇),且课题的申报方向为“农村教育”相关领域。3.青年教师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及前3名主研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及推荐名额
(一)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见附件3),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
(二)课题负责人须在2026年4月1—23日期间,通过四川省教育学会官方网站(https://www.scsjyxh.com/)“课题管理”栏目,进入“课题负责人入口—课题立项申请”完成网络申报,逾期无法提交(2026年4月23日17:00系统自动关闭)。
(三)各市(州)教育学会、本会分支机构(办事处),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在4月24—29日期间,通过四川省教育学会网站“课题管理—初评单位入口”完成初评推荐。
(四)各市(州)教育学会和本会办事处受理辖区内课题申报;各分支机构受理业务范围内和本分支机构会员的课题申报。
(五)依据各市(州)教育规模、教育科研发展情况以及2025年课题申报情况,结合本会各分支机构的会员数量等,确定各初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其他
(一)本次课题申报负责人、主研人员限申报1项。承担有本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
(二)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课题所在单位须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充足经费支持的课题予以立项。
(三)如有课题申报相关咨询,请在工作时间联系:罗老师,028-85030411;白老师,028-81298643;系统技术支持,028-85001158。
四川省教育学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