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单位、各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各法学会理事单位、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潭市法学会联合启动2026年度湘潭市法学专项课题研究工作,以法学研究助力破解湘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法治湘潭、平安湘潭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智力支撑。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1.选题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重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解决的重大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
2.课题设置:为进一步提升课题质量,持续推行“定级后置”管理模式,突出视质量定级、视转化资助,在立项阶段不区分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类别,根据课题结项时达到的条件予以认定。评选重大课题1个、重点课题2个、一般课题3个,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3.选题方向:紧扣湘潭实际,聚焦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涉稳风险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确定11个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我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2.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承诺按照课题协议条款切实承担项目研究管理职责,能办理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项目的撤项工作。
3.不接受申报的情形:上一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结题的,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
三、完成时间
所有课题于2026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各单位从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本单位人员填报《2026年度湘潭市法学专项课题申请书 》(见附件2)、《2026年度湘潭市法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内容真实性和申报人能否承接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3月2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社科联科研部(纸质版4份,电子文档以“申报+姓名+课题名称”的邮件标题格式发送xtsklkyb@163.com)。
联 系 人:姜 宁 马世豪
联系电话:0731-58583112
附件:
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
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湘潭市法学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