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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一批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宁波文化研究工程是繁荣宁波文化事业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事关宁波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学术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五年实施方案(2022-2026年)》安排,突出大文化,开展大研究,实施大工程,打造系列化、标志性重大成果。

二、课题名称与方向

(一)宁波民营企业家口述史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著作+音视频(课题申报设计中成果需包含音视频相关内容);项目资助3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9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二)甬籍院士口述史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著作+音视频(课题申报设计中成果需包含音视频相关内容);项目资助3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9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三)海外宁波文化遗存梳理与传播研究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研究报告+成果展陈(课题申报设计中需包含成果展陈相关内容);项目资助2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7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四)浙东学派精神挖掘与当代阐释研究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著作;项目资助2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9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五)宁波传统文化创新研究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著作;项目资助2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9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2.课题负责人在本批次项目中只能申报1个项目。

3.未按期完成所承担市级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或已申报市级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市级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四、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管理。

2.申报项目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

3.经费管理:经费分两次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4.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版面字数);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具体以协议为准)。

五、申报办法

1.须按此次通知选题进行申报,著作类课题可在选题方向内适当调整出版名称。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3.须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3份。纸质申报表、活页在“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528室。

4.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课题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他课题负责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申报。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盖章。

5.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3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兆丰;联系电话:0574-8918359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528室;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780017263。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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