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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现就2026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研究解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重点,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贡献社科力量。

二、课题类别

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及宁波经济社会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申报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可参考《2026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指南》(附件1),在此基础上选择不同的侧重点确定具体选题申报,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3.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市级规划课题在研未完成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2.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课题申报一律通过单位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内容,保证申报者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签署明确意见。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本科院校限报20项,宁波市委党校和专科类院校限报15项,其他科研院所单位限报5项。另外,依据2021年以来逾期未结题课题撤项名单的通知,涉及有撤项课题的相关单位,在原限报基础上核减5项。

4.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五、结题要求

成果形式可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具体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完成时限为2028年6月底。

联系人:周玮;电话:0574-89183623;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780017263。

 

附件:2026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指南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附件 2026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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