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市直有关单位,高校,有关科研院所,社科社会组织:
为做好2026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根据《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内容,结合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聚焦东莞推进“百千万工程”、文化强市建设、打造“东莞·制造美学之城”城市产业名片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以高水平研究助力东莞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不断取得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情况
本次重点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申报课题共8项,课题名称详见《2026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附件1)。每项选题确立1项立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3万元。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的申报书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课题组成员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项课题申报,可担任1项其他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五)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四、结题要求
(一)课题成果初稿须在2026年9月中旬完成,成果终稿须在2026年10月中旬前完成。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立项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和1篇成果推介。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规定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申报。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2026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须盖公章。
(三)需报送的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包括:《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书》(命名为: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重点咨政课题)和《2026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一览表》。
请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文档报送我单位,可编辑电子文档(按通知要求重命名、内容、汇总排序一致)通过政务OA发至“东莞市社科联\学术研究部”或邮箱sklxsbkt@dg.gov.cn,以便我单位尽早组织课题立项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市社科联学术研究部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7227825,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111号市委党校内东莞社科大楼505室。
附件:1.2026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xlsx
3.2026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一览表.xls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12月3日